第19章 黄金之罚

黎明刺破爪哇海上弥漫的硝烟与悲愤,将冰冷的光辉洒在森然列阵的大明船队上。一百七十八名将士的鲜血未干,复仇的呼声仍在每一艘船的甲板下涌动。然而,中军宝船“清和号”升起的,并非预示进攻的战旗,而是一面象征着外交与交涉的旌节。郑和的决定,如同在沸腾的油锅里投入了一块寒冰,虽暂时压制了爆裂,却让所有的压力转向了另一个方向——西王都城,都马板。

肩负着这沉重使命的,是身着正式麒麟官袍的使节,以及一队神情肃穆、按刀而立的精锐护卫。他们乘着快船,在无数双明军将士饱含悲愤与期待的目光注视下,驶向那片吞噬了同伴的土地。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无形的张力,仿佛弓弦已拉至满月。

都马板城内,西王的宫殿失去了往日的喧嚣。当大明使节穿过手持长矛、面色紧张的卫兵,步入那充满异域风情却气氛压抑的大殿时,端坐在上首的西王,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。他左右的重臣们,也个个眼神闪烁,不复之前的倨傲。

使节没有多余的寒暄,他展开手中以汉文和当地文字书写的正式咨文,声音洪亮,字句清晰,如同敲击在每一个聆听者的心鼓上:

“大明钦差总兵正使郑和,咨尔爪哇西王:

“尔等纵兵行凶,设伏狙杀我奉和平之命、行公平贸易之官兵一百七十八人,劫掠其财物,暴尸于荒野。此等行径,背信弃义,凶残暴虐,罔顾天理,人神共愤!尔视我大明为何物?视陛下天威为何物?

“今我天朝船队,奉天命抚夷,怀柔远人,本不欲遽兴刀兵。然尔罪孽深重,若不给以严惩,何以告慰冤魂?何以正国法?何以慑四方?

“兹严正要求尔等:

其一,就此事向大明皇帝陛下及船队将士正式谢罪;

其二,即刻交出设计伏击之主谋将领及引路奸细,听候发落;

其三,赔偿死者抚恤、船队损失,计黄金六万两;

其四,保证此类事件永不再犯,并承诺严惩境内海盗,保障航道安全。

“限期五日,予以明确答复。若逾期不覆,或覆而不能令我方满意,我天朝王师百万,艨艟巨舰,火炮如林,必当犁庭扫穴,代天行罚!勿谓言之不预也!”